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首先要有明确的被申请人,该申请人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具体的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仲裁的请求和事实理由,最后是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有管辖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权力。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
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与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三)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解决方式
(一)和解。和解是指争议双方在没有第三方参与的情况下,自行协商解决纠纷的方式。
(二)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和疏导下,依据一定的法律规范劝导双方当事人,促使其交换意见,互谅互让,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
(三)仲裁。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发生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依法按照仲裁程序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作出裁决的活动。
(四)诉讼。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依法解决发生在当事人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超过一般债权法规定的20年最长租赁期限。如果以超过诉讼时效判决驳回登记承包人的诉讼请求,则登记载明的土地承包人与对土地实际占有、使用、收益及享有一定处分权的实际占有人不是同一人,这样土地长期会出现权利与实际的矛盾,而我国尚未建立取得时效制度,这种矛盾会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无法进行。
三、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主要有以下方面: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 (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三)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四)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五)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综上所述,如果要申请仲裁,是要满足相关的申请仲裁的条件的。以上是小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不懂如何起诉,可以咨询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