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险方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判几年
危险方法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罪是刑事案件吗
危害公共安全罪属于刑事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它同侵犯人身权利的杀人罪、伤害罪以及侵犯财产的贪污罪、盗窃罪等有显著的不同,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因此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刑事犯罪中危害性极大的一类犯罪。
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要件为:
1.客体要件: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客观要件:该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