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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往往是有诉讼时效的,有的诉讼时效可能会出现中止的情况,那么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
(一)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非出于权利人意思的“人祸”,例如瘟疫、暴乱等。
(二)法定代理人未确定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认定为因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中止。
二、诉讼时效终止和中止的情形
(一)诉讼时效的终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1、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
2、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3、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4、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主张权利的客观情形。
(二)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1、提起诉讼或仲裁;
2、权利人主张权利;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4、提起诉讼或仲裁。
三、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的区别
(一)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种。
1、权利人提起诉讼,
2、权利人在诉讼外向义务人提出权利要,
3、义务人向权利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
(二)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产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拒力或其它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的相关知识,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没有法定代理人、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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