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合同订立方式是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方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技术转让合同成立条件包括明确约定知识产权的权属;合同的标具有完整性等。
一、技术转让合同订立方式
技术转让合同订立方式是书面形式。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因此技术转让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 第八百六十三条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技术转让合同成立条件
技术转让合同的成立条件如下:
1.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
3.合同标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
三、技术转让合同订立要注意哪些
技术转让合同订立要注意的事项:当事人应明确专利与技术秘密的有效性,技术的有关情况等;转让或者许可的范围应明确有效。技术转让合同可约定让与人和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的范围,但是不得以合同条款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二条
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中关于提供实施技术的专用设备、原材料或者提供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约定,属于合同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