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移动通信工作频段
原邮电部规定
160 mhz频段:138~149.9 mhz
150.05~167 mhz
450 mhz频段:403~420 mhz
450~470 mhz
900 mhz频段:890~915 mhz(移动台发、基站收)
935~960 mhz(基站发、移动台收)
is-95cdma
800 mhz频段:824~849 mhz(移动台发、基站收)
869~894 mhz(基站发、移动台收)
2、第三代移动通信工作频段
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主要工作在2000 mhz频段上,世界各国和地区频率分配的方式各不相同,目前国际和国内关于第三代移动通信的频率规划如下。
1、国际电联的频率规划
1992年,世界行政无线电大会(warc)划分给未来公共陆地移动通信系统(fplmts)的频率范围是1885~2025mhz和2110~2200mhz,共230mhz。其中,1980~2010mhz(地对空)和2170~2200mhz(空对地),共60mhz频率用于卫星移动业务(mss)。
在世界无线电会议(wrc95)上,又确定了2005年以后的mss划分范围是1980~2025mhz和2160~2200mhz。
2000年国际电联代表在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召开的世界无线电会议(wrc)上,规定了3个新的全球频段,标志着建立全球无线系统新时代的到来。这些频段是805~960mhz,1710~1885mhz和2500~2690mhz。
图1 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频谱分配
2、我国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的频率规划
我国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的频率规划见表1。
表1我国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的频率规划频率范围(mhz) 工作模式 业务类型 备注
上行 1920~1980
下行 2110~2170 fdd
(频分双工) 陆地移动业务 主要工作频段
上行 1755~1785
下行 1850~1880 fdd 陆地移动业务 补充工作频段
1880~1920,2010~2025 tdd
(时分双工) 陆地移动业务 主要工作频段
2300~2400 tdd 陆地移动业务 补充工作频段,无线电定位业务共用
上行 825~845,
下行870~890
上行885~915,
下行930~960
上行1710~1755,
下行1805~1850 fdd 陆地移动业务 之前规划给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频段,上下行频率不变
1980~2010/2170~2200 卫星移动业务
1700~2300mhz用于移动业务、固定业务和空间业务。1990~2010mhz用于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2090~2120mhz用于空间科学业务(气象辅助和地球探测业务,地对空方向)。在不干扰固定业务的情况下,2085~2120mhz可用于无线电定位业务。
1996年12月,国家无线电委员会为了满足发展蜂窝移动通信和无线接入的需要,对2000mhz的部分地面无线电业务频率进行了重新规划,其分配方案如下:分配给无线用户环路(wll)(fdd)的频率为1800~1900mhz和1960~1980mhz,该频率只用于公众通信网。
分配给wll(tdd)的频率为1900~1920mhz。
分配给公众蜂窝移动通信1(1800mhz频段)的频率为1710~1755mhz和1805~1850mhz.分配给公众蜂窝移动通信2(1900mhz 频段)的频率为1865~1880mhz和1945~1960mh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