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个人所得税在进行缴纳税费过程当中之前我们可以扣除一些金额,所以说子女教育费以及赡养老人费用是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个税子女教育扣除标准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一、个税子女教育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申报子女教育每年扣除1到2万元。目前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由于我国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免费制度,也就是说,儿童教育支出更多地体现在非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包括学前教育和高等教育,特别是幼儿园和学前教育阶段的早期教育支出。纳税人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费用,按每个子女每年1至2万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其中,学前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学历教育涵盖小学生学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标准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标准的规定如下所述: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三、专利转让个人所得税的计税方法是什么
纳税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为20%。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个税子女教育扣除标准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们在计算子女教育扣除的过程当中,可以根据实际标准以及一些相关方式来进行办理,并且也要知道企业所得税的一些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