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订有效电子合同的条件
签订有效电子合同的条件如下:
1.合同各方当事人已经经过实名认证;
2.签名属于法律认可的可靠电子签名;
3.意思表示真实;
4.当事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
《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二、签订合同的原则有哪些
签订合同应遵守的原则包括:主体平等原则;合同自愿原则;权利与义务公平对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三、合同订立的过程是什么
合同订立的过程是如下:
1.一方当事人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
2.受要约人同意该要约的,可以做出相应的承诺;
3.承诺生效的,合同成立。
4.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签字、盖章。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