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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精神病人离婚财产的分配是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只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生活存在困难的可适当多分。精神病人离婚程序是协议离婚的应签订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书。
一、精神病人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精神病人离婚财产的分配如下:
1.是精神病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对财产进行判决。
3.如果精神病人因其病情在生活上存在困难的,在分割财产时应对其进行适当照顾让其多分一些财产。
二、精神病人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精神病人的离婚程序是:
1.若属于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若由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精神病人法定监护人如何办理
精神病人一般无需办理法定监护人。因为我国法律直接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等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般是不需要办理手续的,直接按法律规定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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