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卖起诉费谁来承担
关于房子买卖起诉费的承担主体规定为:由于房屋买卖而产生的的房产纠纷,在起诉时的受理费需要有起诉方先行缴纳,不然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在起诉书中主张由败诉方承当,在拿到法院的胜诉判决后,向败诉方也就是开发商追偿。房子买卖起诉费谁来承担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