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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举证责任法律规定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都知道产品的质量是非常重要的,这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如果发现有质量有问题的我们可以投诉。那么产品质量举证责任法律规定?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产品质量举证责任法律规定
因产品质量责任纠纷,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原告只须证明其损害是由于产品有缺陷所致就可以提出赔偿,而被告是否有过错,由被告自己举证。但这并不意味着原告在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中不负任何举证责任,原告要想获得赔偿,必须举证其有财产、人身损害的事实,还要举证其损害是因产品有缺陷所造成的。
二、产品质量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1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为无过错责任原则。
(二)根据《产品质量法》42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为过错推定原则。
三、产品质量责任纠纷举证责任倒置
关于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由受害人就产品侵权的构成要件进行举证,即对产品存在缺陷、使用缺陷产品导致损害以及产品缺陷与损害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进行证明。受害人如能证明产品存在缺陷、使用缺陷产品造成了损害以及缺陷产品与损害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则产品侵权责任得以确立。生产者或销售者则就法定免责事由举证,如不能证明免责事由存在,则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定免责事由有:
(一) 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 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 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由此可见,产品质量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产品生产者应举证证明其产品不存在缺陷。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产品质量举证责任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产品质量问题可以是侵权纠纷,也可以是合同纠纷,不同的纠纷诉讼时效是不一样的,那么消费者就应该选择哪一种对于自己更加有利。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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