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额如何认定
构成掩饰、隐瞒犯罪的,如果所得及其收益的数额达到十万元以上;掩饰、隐瞒三次以上且价值达到五万元以上的;或者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救灾、抢险等特定款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可认定为该罪中的情节严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额如何认定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五)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予以追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