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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格权纠纷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公民而言,很多时候人身权都会受到侵犯,往往对当事人造成的影响是非常大的,那么人格权纠纷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人格权纠纷是什么
一般人格权是指公民、法人享有的,包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等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个人基本权利。
一般人格权纠纷就是指因侵害他人的一般人格权,使他人的人格利益受损而引起的纠纷。
一般人格权的主要特征是:
一般人格权体现了个人的本质属性和文明社会对个人作为人的承认,每一个公民都应平等地享有此种权利和利益,这种权利不因个人的身份、政治地位等而有所区别,并与个人的属性终生相随,是个人的基本权利。
一般人格利益概括了所有具体人格权的客体、任何一种具体的人格权的客体都可以概括到一般人格利益之中,但又超出了具体人格仅的客体。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许多新的法律关系不断涌现,将一般人格权客体界定为抽象的人格利益,有利于克服法律本身的滞后性,使法律能适应时代的变化。
一般人格权的范围广泛,在内容上不能列举穷尽,它既是具体人格权的集合,而且为补充和完善具体人格权立法的不足提供了依据。
二、人格权具有什么特征
与各种具体人格权相比,一般人格权具有如下特征:
(一)概括性。一般人格权在构成上表现出集合性,是各种具体人格权的抽象与总括,反映具体人格权的本质特征与共同目的。
(二)普遍性。一般人格权作为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利益的一般抽象,不会因为权利主体或权利构成的不同而出现差别。自然人无论其民族、种族、性别、年龄、教育程度、财产状况等个体因素的差异如何,社会组织不论其组织形式、财产多寡、规模大小有何不同,均普遍享有一般人格权。
(三)专属性。一般人格权与权利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只能由权利人自己行使,不可转让或抛弃。
(四)法定性。一般人格权虽然具有概括性与普遍性,但其主体范围、存在形式等仍要以法律的明文规定为前提。
三、人格权纠纷包括哪些
人格权包括: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名誉、荣誉、信用等权利。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权禁止非法剥夺自然人的生命、禁止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变更自己的姓名。自然人的笔名、艺名等,与姓名受同等保护。法人享有名称权,有权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保护自己的肖像不受歪曲、侮辱。自然人、法人享有名誉权。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自然人、法人的名誉。自然人、法人享有信用权。禁止用诋毁等方式侵害自然人、法人的信用。自然人享有隐私权。隐私权的范围包括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人格权纠纷是什么的相关知识,人格权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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