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能不能涂改吗
合同能涂改,但是必须经过双方当事人就其涂改部分进行协商后,才能进行涂改,并需要在涂改的地方签字或盖章,以保证其效力。如果没有经过对方当事人协商同意的,其涂改无效,不会发生变更合同的效力,视为没有变更。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无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有效力吗
无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效力属于效力待定。经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被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善意相对人可以在被追认前撤销该合同,并向无权代理人请求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三、可撤销合同情形包括哪些
因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受害方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