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融资租赁合同能否缴纳印花税
融资租赁合同不能按财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应按借款合同交纳印花税。银行及其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可据合同所载的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二、融资租赁合同承租人义务
1.妥善保管及维修租赁物的义务。一方面,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以维护出租人的利益,因为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另一方面,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因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不对租赁物的质量瑕疵负责。
2.支付租金的义务。为保证出租人利益,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如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
3.返还租赁物的义务。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如果未确定租赁物的归属,或者虽有约定而并非归属承租人,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
三、融资租赁合同签订流程
1.承租人选择租赁物的出卖人(供应商),并与出卖人协商约定买卖合同的条款;
2.承租人选择出租人(租赁公司),并与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3.承租人与出租人订立委托协议,委托出租人按照自己确定的出卖人,商定的条件和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
4.出租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同时,承租人必须在买卖合同上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