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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擅自处理共同财产是否有效

离婚前擅自处理共同财产是否有效
对于一方擅自在离婚前处理共同财产的行为,法律认为该处分行为效力待定,只有经另一方当事人追认后才发生效力。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其都具有处分权,共有人需要按照约定管理共有财产,没有约定的,处分共同所有的财产需要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即夫妻双方的同意。离婚前擅自处理共同财产是否有效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第三百条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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