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结婚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其中对于是否婚配就是有着相应的证明需要开具的,如果已经结婚就是需要开具婚姻证明的,那么民政局开婚姻证明需要什么手续?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政局开婚姻证明需要什么手续
(一)需要提供有效的个人信息。
1.本人到场办理
需要携带能证明本人身份信息的物品,具体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2.他人代理办理
本人无法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但需要提供有效的委托证明。
二、民政局离婚手续怎么办理
(一)具体流程如下:
申请。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审查。工作人员应查明:
1.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2.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4.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5.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三、周六周日民政局上班吗
(一)周末属于国家法定节假日,民政局工作人员一般不上班的,可以选择周一至周五办理。不同的地区政策有所不同,有些地方周六也可以进行登记。
(二)另外,每年的元旦、除夕、情人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特殊日子的上午,婚姻登记照常办理。
(三)按国务院颁发的《国家机关上班作息时间安排》,上午上班时间是:08:30--12:00下午上班时间是:14:00--17:30,周末不上班。
(四)除非有特殊情况(比如:需要上交上级的材料在规定的正常上班时间内不能或不可能完成时,需要加班等)时星期六星期天才会上班。《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结婚的进行都是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政局开婚姻证明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