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电监会28号令)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8号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12月9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章 总则条 为了加强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管理,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行为,维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市场秩序,保障电力安全,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颁发、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指导、监督全国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电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许可证的受理、审查、颁发和日常监督管理。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许可证。除电监会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许可证,不得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本办法所称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是指对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第五条 取得许可证的单位依法开展活动,受法律保护第二章 分类与分级第六条 许可证分为承装、承修、承试三个类别。取得承装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安装活动。取得承修类许可证的,可以从事电力设施的维修活动。
江苏办理三级承装资质详细流程要求
承装类 三级
序号
机具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
一
运输工具
1
电力工程车#
辆
2
5座、
二
f塔组立和架线设备
1
金属抱杆
套
1
许用轴压大于100kn(容许吊重 大于30kn)
2
电动绞磨机
台
1
50kn
二
绝缘油、气施工设备
1
真空滤油机
台
1
净油能力6000l/h,
真空度 <60pa
2
干燥空气发生器
台
1
露点小于-40°c
3
sf6气体抽真空充气装置
台
1
抽气速率彡45l/s
4
真空泵
台
1
>2000ra3/h
四
压接设备
1
手动液压机
台
10
240kn
2
油压分离式穿孔工具
台
2
0?120mm
3
导线压接机
台
5
1000-1250kn
4
液压弯排机
台
2
■适用排宽度50—125mm,
厚度5—12mm
五
测量、试验及动力设备
1
gps或激光测距仪
台
1
2
水准仪'
台
2
3
经韩仪
台
2
4
接地电阻测试仪
台
2
5
绝缘电阻测试仪
台
2
6
钳型电流表
只
2
7
发电机
台
2
8-12kff
8
电缆引线器
台
1
160m
9
电缆输送机
台
4
5kn
10
电缆牵引机
台
2
3k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