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证到房产是什么意思
公证到房产的意思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申请公证流程有:
1.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申请公证的文书;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3.公证部门受理、并进行资料审查。
4.承办公证员拟制公证书,出具公证书。
5.送达公证书并签字。
二、公证遗嘱的房产如何过户
公证遗嘱的房产的过户流程如下:
1.公证遗赠房产过户需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
2.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更名过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三、房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证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产产权相关的证明材料,房屋买卖合同等;
4.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根据《公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