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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提存的原因

以清偿为目的,所以是债消灭的原因,这就是合同提存,提存是债务人无法履行或者很难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会将标的物交由提存机关保存,那么合同提存的原因?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合同提存的原因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又未确定继承人或者监护人。
(四)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一时难以履行债务。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同提存的效力
(一)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债消灭。
(二)提存人与提存部门之间:后者负妥善保管义务。
(三)提存部门与债权人,以下五点:
1、 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2、 提存物风险负担归债权人;
3、 提存物孳息归债权人;
4、 提存物所有权归债权人;
5、 保管部门因保管不善致保管物毁损的对债权人负赔偿责任。
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三、合同提存的程序
(一)提存的条件
《民法典》第57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二)提存的机关
目前我国的提存机关的公证机关。
(三)提存的地点和方法
提存应当在合同履行地的提存机关进行。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四)提存的程序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合同提存的原因的相关内容,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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