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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民法典
(一)关于可撤销民事行为,撤销条件: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时。时效:自行为成立之日起1年内行使,否则法院不保护。
(二)公司法关于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撤销条件: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或表决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时效: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三)合同法分则关于赠与合同撤销,条件:任意撤销或法定撤销。时效: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1年。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6个月内。
(四)关于可撤销合同,条件: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胁迫欺诈且不损害国家利益,乘人之危。时效:有撤销权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行使。
(五)关于合同保全措施的撤销权,条件:债务人的无偿行为;债务人的有偿行为,第三人恶意取得。时效: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或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
(六)物权法关于抵押权的实现,条件: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时效:其他债权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1年内请求法院撤销。
二、撤销权消失的后果
撤销权一经行使,即产生两方面的法律后果,一是对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民事行为溯及既往自始无效。并且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原则上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二是撤销权人的民事责任。法律行为因意思表示被撤销后,使法律行为溯及地自始没有效力,但不等于没有法律后果。在当事人之间,可能已经发生交易行为,因而瑕疵的意思表示被撤销后,在当事人间会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作为一种形成权如总不行使,势必使民事法律关系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损害交易安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对当事人也是相当不利的。
根据《民法典》第152的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这种情形如案例中的当事人,在知道撤销事由后仍全部履行了合同。还如有的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起诉讼,另一方以答辩的方式认为合同具有可撤销性,但人民法院向其释明是否提起撤销之诉,又表示不提起,待前一合同之诉案裁判后,又在一年内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对于这种放弃撤销权,个人认为即丧失了诉权。其理由是,其以自己的行为放弃了撤销权,该撤销权已然消灭,当事人也就此丧失了诉的利益,也就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资格。如前面所举瑕疵合同已进入诉讼,原则上撤销权人应当在此诉讼阶段行使撤销权。如果享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不提起撤销抗辩,或者仅提出抗辩,在法院释明的情形下又不提起撤销之诉,导致瑕疵法律行为得到法院的确认,其就不能再主张撤销权,该权利消灭,并产生诉的利益消灭,导致诉权的丧失。
三、撤销权属于什么权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无偿或以明显低价处分其财产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撤销权与代位权均为债的保全措施,其具有以下特点:
(一)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但撤销权与一般实体法上的权利不同,其不能直接向债务人或第三人行使,而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
(二)撤销权为形成权,其行使的目的在于撤销债务人所作出的对债权人不利的行为,以恢复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三)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从属权,其不得与债权相分离,债权让与时,撤销权与债权一起转移。
综上所述可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撤销权并没有时效中止的情形。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事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民法典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