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卖淫罪判刑规定
组织卖淫罪的判刑规定是:
1.一般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组织未成年人卖淫的,加重处罚;
4.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数罪并罚。
二、组织卖淫罪判刑规定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
三、组织卖淫罪和协助组织卖淫罪的区别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是指在组织他人卖淫的共同犯罪中起帮助作用的行为。如充当保镖、打手、管帐人等。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有具体的罪状和单独的法定刑,应当确定为独立的罪名,适用单独的法定刑处罚,不适用《刑法》总则第二十四条关于从犯的处罚原则
组织卖淫罪和协助组织卖淫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组织卖淫罪客观表现为“以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而协助组织卖淫罪客观表现为“在组织他人卖淫的共同犯罪中起帮助作用的行为。如充当保镖、打手、管帐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