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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监督是什么意思

一、司法监督是什么意思
司法监督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对国家行政机关所实施的监督。在实行“三权分立”宪法原则的国家中,一般由立法机关主管宪法或一般法律的制定,由司法机关主管宪法实施的监督,两者之间存在相互制衡的关系。而在实行“”“议行合一”宪法原则的国家中,制定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统一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行使,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地位一样,司法权和行政权不是独立的,它们都由立法机关产生并向立法机关负责。
二、国家司法机关监督的特点?
国家司法机关监督的特点:
1.特定性。
只包括检察院和人民法院。
2.具体性。
必须在法律明确规定的范围之内。
3.稳定性。
司法机关作出的决定,必须得到严格执行,非经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得推翻。
三、司法机关的监督具体包括什么
司法机关的监督包括:
1.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4.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5.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
6.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7.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监所派出检察院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8.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9.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10.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11.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和检察建议;负责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全国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12.受理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并领导全国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
13.提出全国检察机关体制改革规划的意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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