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无效合同的依据是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意思表示不真实、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等。无效合同追诉时效为三年,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年限不受法院保护。
一、确定无效合同的依据
确定无效合同的依据如下:
1.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不真实;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4.违背公序良俗;
5.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则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无效合同追诉时效多长
无效合同的追诉时效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请求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请求的,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损害国家利益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三、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1.行为人要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要进行折价补偿;
3.当事人有过错的还要按照过错程度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