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企业来说都不希望发展到破产的地步的,一般公司在申请破产之后,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企业破产清算,那么法院在执行清算程序的时候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法院强制清算的程序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法院强制清算的程序
通常公司强制清算的程序如下:
1、要在成立清算组之前,指令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
2、确定清算组的成员。在公司股东、高管人员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凭证,具备清算的前提下,确定清算组的成员;
3、清理财产、债权债务及相关的事情。成立清算组后的一个星期内,清算组要把公司清算司法介入等事情,采用书面的形式,通知给公司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劳动部门和开户银行,跟国有资产有关的,还要通知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4、制定清算方案,提交清算报告。在债权清理完毕,债务登记清楚和财产变价处理好后,清算组需重新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定出清算方案,并报法院进行确认。
二、公司强制清算的条件
提起强制清算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解散。
2、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存在其他违法清算行为可能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的。
3、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
4、公司未提出异议。
三、强制清算的法律后果
强制清算是公司出现解散事由而未能自行清算条件下的一种司法救济措施,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强制清算程序终结的后果是公司权利义务消灭,公司注销、公司法人终止。 法律和司法解释虽然并无明文规定公司只能强制清算一次,但规定了强制清算的法律后果和公司强制清算后可以继续存续的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在强制解散的情况下一律强制清算,并且将组织强制清算的责任强加于有关主管机关,否定了该种情形下股东或股东大会仍可以自行组织清算的可能。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院强制清算的程序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我们知道如果需要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的时候,是要按照法院清算的要求来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