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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买卖合同怎么写

一、房屋买卖买卖合同怎么写
房屋买卖买卖合同的写法如下:
1.买卖双方的基本信息;
2.房屋的位置等基本信息;
3.房款的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
4.交房时间;
5.双方权利义务;
6.违约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
二、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房屋买卖中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1.不能履行
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不能履行以订立合同时为标准,可分为自始不能履行和嗣后不能履行。
2.延迟履行
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其构成要件为:存在有效的债务;能够履行;债务履行期徒过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人未履行不具有正当事由。
3.不完全履行
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不完全履行与否,以何时为确定标准?应以履行期限届满仍未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时为准。
4.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例如,债务人将应付标的物处分给第三人,即可视为拒绝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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