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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限怎么约定的

一、合同期限怎么约定的
合同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是约定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合同期限的上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内义务未履行完该如何处理
在合同有效期内义务未履行完的,合同有效期限届满后,合同终止,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失效,双方均没有继续履行的义务。民法典允许并尊重当事人对合同期限进行约定,包括生效时间和生效时间。双方约定有效期限后,双方均对合同履行时间有了预期和判断。
三、合同有效期可以早于签署日期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有效期是可以早于签署日期的,例如合同在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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