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居住公房承租权的分割方法有哪些?
夫妻共同居住公房承租权的分割方法有:
1.隔断分开。友情提醒,主要适用于双方所争议的房屋使用面积较大,可以隔断分开的。例如房屋是两室一厅,或者有两间以上房屋的,经隔断分开后由双方承租。
2.调换为二。主要适用于双方不愿相邻居住而所争议的房屋面积又较大,或者房屋结构不宜隔断的,可以限期由当事人自行调换分开,分别承租。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房管部门应予以支持。逾期不能调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情况裁判。
3.由房地产部门和单位另行解决。主要适用于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如果一方可由单位或房管部门另行安排一定的住房,现有住房可由另一方承租居住。
4.经济补偿。主要适用于上述三种方法均不能解决的,或者一方愿意自行另找住房的情况。经济补偿的标准,一般可参考租住私房的平均租金标准,以及需租住私房的时间长短。同时,还应考虑对方的收入、子女的抚养等情况。
二、公房承租权的类型
根据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精神,可以以结婚的时间为节点将公房的承租权的分割如为如下三类:
1.一方在婚前取得了公房承租权,离婚对承租权仍归一方享有,另一方无权分割。
2.双方在婚前各自取得了公房承租权,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承租权归双方享有,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
3.一方或者双方在婚后取得房屋承租权,承租权归双方所有,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
三、公房承租人变更条件
公房承租人变更一般应满足的条件如下:
1.属于原承租人的家庭成员;
2.原承租人死亡或外迁;
3.与原承租人处于同一户籍名下;
4.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的时间达到一年;
5.没有其他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