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就是自然人行使民事权利的资格,那么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从什么时候开始?自然人享有哪些民事权利?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从什么时候开始
《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权利包含以下含义:
(一)权利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或者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二)权利是权利主体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
(三)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得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
二、自然人享有哪些民事权利
自然人享有哪些民事权利?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
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是什么
(一)民事权利能力自公民出生时就有,而民事行为能力则与公民的年龄和智力状况直接相关,只有达到一定年龄、智力状态正常的公民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二)法律对民事权利能力的规定具有统一性,而法律根据不同年龄和智力状态赋予公民不同的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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