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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蔬菜中啶虫脒残留量的测定标准GB/T 23584-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3584-2009
水果、蔬菜中啶虫脒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骏、张卉、祝建华、张喜琦、刘祥、华京君、胡梅、杨颖。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果、蔬菜中啶虫脒残留量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水果、蔬菜中啶虫眯残留量的测定。
本标准定量限:0.01 mg/kg。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682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6682-2008,iso 3696:1987,mod)
3原理
试样经粉碎、混匀后,以酸性乙腈提取,经基质分散固相萃取净化后,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
4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所有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
4.1乙腈:色谱纯。
4.2甲醇:色谱纯。
4.3甲酸:色谱纯。
4.4乙酸。
4.5氯化钠。
4.6无水硫酸镁。
4.7乙酸-乙腈溶液:1 +99(体积比)。
4.8甲酸水溶液:0.1%(体积分数)。
4.9n-丙基乙二胺(psa)吸附剂:150μm~ 300μm。
4.10十八烷基键和硅胶(c18)吸附剂;150μm~300μm。
4.11啶虫脒标准品:啶虫脒含量不低于96. 0%。
4.12标准储备溶液:准确称取10.0mg啶虫脒标准品,用乙腈溶解并定容于100ml容量瓶中,此溶液浓度为100μg/ ml,作为标准储备溶液;4℃冷藏保存,有效期3个月。
4.13标准工作溶液:量取标准储备溶液(4.12)适量,用乙腈稀释成浓度为0.05μg/ml、0.25μg/ml、0.5μg/ml、2.5μg/ml、5.0μg/ ml的系列标准工作溶液。
4.14微孔滤膜:孔径0.22μm,有机相。
5仪器和设备
5.1液相色谱-串联四极杆质谱仪:配有电喷雾电离源。
5.2分析天平:感量0.1 mg。
5.3组织捣碎机。
5.4超声波振荡器。
5.5涡旋混合器。
5.6振荡器。
5.7高速离心机:转速不低于10000 r/min。
6样品制备
取有代表性的水果、蔬菜样品适量,将可食用部分充分捣碎、混匀,置于洁净的容器中,密封并做好标记,于-18℃避光冷冻保存。
7样品处理
7.1提取
称取5g(精确到0.01g)试样匀浆,置于30 ml具塞离心管中,加入5 ml乙酸-乙腈溶液(4.7),摇匀,超声波提取15 min,加入5g氯化钠,盖上塞子,振荡5min,4000 r/min离心5min,将上层有机相转移至10ml容量瓶中。在离心管中再加入4ml乙酸-乙腈溶液(4.7),重复上述操作,合并有机相至同一10ml容量瓶中,用乙腈定容至刻度,摇匀。
7.2净化
移取7.1中提取液1.5 ml,加入预先装有300mg无水硫酸镁的离心管中,混匀后再加入50 mgc18吸附剂(4.10)、100 mg psa吸附剂(4.9),涡旋混合1 min,10000 r/min离心5min,移取上清液200μl,加入800μl水,混匀后经微孔滤膜(4.14)过滤备用。
8测定
8.1操作条件
8.1.1液相色谱条件
a)色谱柱:c18柱,50mm×2.1mm(内径),1.7μm,或相当者;
b)流动相及梯度洗脱条件见表1;
c)流速:0.30ml/min;
d)柱温:40℃;
e)进样量:10μl。
8.1.2质谱参考条件
参见附录a。
8.2标准曲线的绘制
称取相同基质的空白样品5份,每份5g(精确至0.01g),分别加入系列标准工作溶液(4.13)各1.00ml,按7.1和7.2操作,所得系列溶液中啶虫脒的浓度依次为:1.0ng/ml、5.0ng/ml、10.0ng/ml、50.0ng/ml、100.0ng/ml。按照浓度由低到高进样检测,以定量离子峰面积浓度作图,得到标准曲线回归方程。啶虫脒标样的多反应监测质量色谱图参见附录b中的图b.1。
8.3测定
8.3. 1定性测定
将空白添加标准溶液和待测样品在上述条件下进样测定,若样品和基质标准溶液质量色谱图中啶虫脒的保留时间一致,且定性离子对的相对丰度偏差符合表2的规定,则可判定样品中存在啶虫脒残留。
8.3.2定量测定
外标法定量。待测样液中啶虫脒的响应值应在标准曲线线性范围内,超过线性范围则应稀释后再进样分析。
8.4结果计算
按式(1)计算试样中啶虫脒残留量:
式中:
x——样品中啶虫脒残留量,单位为毫克每千克(mg/kg);
c——由标准曲线得出的测定液中啶虫脒的浓度,单位为纳克每毫升(ng/ml);
v——测定液定容体积,单位为毫升(ml);
m——样品质量,单位为克(g)。
测定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字,以两次平行测定的算术平均值报出结果。
8.5空白实验
除不称取样品外,均按上述测定条件和步骤进行。
9方法定量限
本方法的定量限为0. 01 mg/kg。
10回收率
在添加浓度0.01mg/kg~1.0mg/kg浓度范围内,回收率在80%~110%之间,相对标准偏差小于
10%。
11允许差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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