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夫妻离婚了之后,都是有资格做孩子的监护人,而小孩的监护人都是有相关顺序的。那么法定监护人变更申请怎么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法定监护人变更申请怎么写
首先写明双方的姓名和个人的信息。然后写明案由: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接着写明诉讼请求,、撤销被申请人的监护人资格,变更申请人为的监护人;接着写明事实与理由最后写明起诉人的姓名。下面是格式。
变更监护人申请书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一)撤销指定×××为×××的监护人;
(二)指定×××为×××的监护人。
事实和理由:
……(写明变更监护人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二、监护人的法定顺位
未成年的监护人是法定的,不得随意变更。只有出现法定情形,才能依法变更。
《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害丹愤柑莅纺缝尸俯建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也就是说,监护人是可以变更的,但是不得自行变更。
三、变更监护人诉讼判决书的格式是怎么样的
××××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特……号
申请人:×××,……。
(以上写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请人×××申请变更监护人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后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称,……(概述申请人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经审理查明:……(写明被监护人基本信息、申请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原指定监护情况、拟指定监护人基本信息等事实)。
本院认为,……(写明是否变更监护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判决如下:
(变更监护人的,写明:)
×××的监护人变更为×××。
(驳回申请的,写明:)
驳回×××的申请。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书记员×××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定监护人变更申请怎么写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孩子的监护人,都是要征求孩子的意见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