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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书有什么区别

一、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书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书没有区别,是同一个文件,叫法不同而已。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关系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关系是母子关系。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际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狭义的劳动关系)。
在这方面劳动法的规定比较原则,各个地区相应制定了实施细则,劳动部也发布过实施办法。从这个意义上讲,以前是有劳动合同法的,但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各个地方的规定又有不同,所以也很混乱,因此,国家在今年制定了一部专门调整这一关系的法律,就是劳动合同法。
2.因管理劳动力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体现为劳动法对劳动就业的规定,对劳动者休息和工作时间的规定,对最低工资的规定等。
3.因执行社会保障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体现为劳动法对社会保险的规定。比如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劳动者最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因组织工会和工会活动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对工会活动的规范,是劳动法的一个内容。
5.因处理劳动争议而发生的关系。
劳动争议反面员工与单位的协商,单位的调解,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等都是劳动法的内容。
6.因监督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劳动检察等是劳动法规定的内容之一。
可见,劳动合同法只是劳动法的一个分支,劳动法的内容是相当广的。
三、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1.主体不同;
2.关系不同;
3.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
4.适用的法律不同;
5.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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