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一九零五行业门户网

遗嘱生效条件是什么

遗嘱生效条件是非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即可。立有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如果是口头遗嘱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一、遗嘱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遗嘱的生效条件是:
1.遗嘱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内容及形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立有数份遗嘱以哪份遗嘱为准呢
立有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三、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
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
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
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
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其它类似信息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