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调解劳动争议纠纷
出现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向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调解组织会委派调解员进行调解。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三条 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第十四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二、可以进行劳动争议调解的调解组织有哪些
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到以下组织申请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劳动争议调解主要包括五个环节:调解申请;案件受理;进行调查;实施调解;调解协议的执行
三、劳动仲裁调解书有强制执行力么
劳动仲裁调解书可以强制执行,具有强制力。仲裁调解书是由仲裁机关制作的,记明了申诉人和被诉人自愿达成协议内容的一种法律文书。与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