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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进场施工的结果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进场施工的结果是会被责令停止施工和处罚款。施工许可证手续需要的资料有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文件、规划许可证、具备施工条件、资金证明、审查合格证等。
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进场施工的结果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进场施工的结果是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罚款。建筑工程施工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经过批准后方可进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改正,即要求建设单位立即补办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的有关批准手续。
二、施工许可证手续需要哪些资料
施工许可证手续需要的资料:
1.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实施拆迁的,其拆迁进度应符合施工要求。
4.到位资金证明。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5.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6.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不招标的提供施工交易单、工程监理备案表。
7.施工、监理合同。
8.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书。
三、施工许可证是谁办理的
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是建设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但是总包要配合。
《建筑法》第七条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条件规定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准予建筑工程开工的文件,它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凡是依照本法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没有施工许可证就不能开工。同时,本条还规定了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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