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订立的原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则、当事人平等的原则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签订经济合同应当具备的主要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标的、标的的数量和质量、标的的价款、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地址、履行的方式以及任意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承担的违约责任。
一、经济合同订立的原则是什么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的原则是合法原则、平等原则以及诚实信用原则。
1.合法原则
《经济合同法》第四条规定:“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规”。这一规定是对当事人在签订经济合同时最基本的要求,当事人只有遵循这一原则,签订的经济合同,才能得到国家的认可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利益才能受到保护。这里所说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不仅包括《经济合同法》及其配套的条例,而且包括一切与订立经济合同有关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地方性法规。
2.平等原则
《经济合同法》第五条规定:“订立经济合同,应当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这项原则主要包含二个要素,一是经济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在中国经济合同当事人无论是法人,还是个体工商户,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私营企业,无论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它们的主体资格,即权利能力都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对他方强迫命令,不能要求不平等的权利。二是当事人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必须协商一致。经济合同的签订是当事人自愿的行为,是建立在当事人各方自愿基础之上的,因此,当事人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必须要进行充分协商,只有经过充分协商,考虑到各方利益,才能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并达到各自的经济目的。
3.诚实信用原则
二、签订经济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
签订经济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是: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友情提醒你,根据民法典规定的或按经济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以及当事人乙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都是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
三、签订经济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经济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
1.合同的缔约主体需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经济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经济合同不能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