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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好

一、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好
劳动者离职后,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如果劳动者找到新单位的,则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辞职后住房公积金能取出来吗
如果是正常离职,也就是辞职的话,那么在转移社保的前提下,可以全部取出来,但是如果职工是自离的话,就不行,只能提取职工自己缴纳部分,如果是辞职,只需要到当地社保局转移社保,然后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就可以了,一般所需手续需要公司正式的辞职文件,身份证,还有公积金账号,如果职工是自离的话,可以网上预约,但是预约只能提取自己缴纳部分。
三、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以下情况之一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自住房屋、对自住房屋进行翻建、大修;
2.职工离休、退休;
3.职工不具备任何劳动能力,已经与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
4.职工出境,在境外定居;
5.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的本息;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规定,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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