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方欠钱在哪里起诉
对方欠钱的起诉地点一般是债务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欠钱不还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欠钱不还的诉讼时效是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去起诉别人欠钱需要什么手续
去起诉别人欠钱需要的手续如下:
1.准备好起诉状、起诉状副本;
2.依法收集相应的证据材料;
3.之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当事人需要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