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什么程序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交警大队提出伤残鉴定申请;
2.交警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
3.伤者持《伤残鉴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
4.鉴定人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作出伤残鉴定的结论。
二、交通事故导致伤残具体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导致伤残具体的赔偿范围是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三、不服交通事故鉴定结果如何处理
不服交通事故鉴定结果,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当事人对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交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