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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性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一、惩罚性赔偿是如何规定的
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的损害数额的赔偿。
只在产品责任中引入了惩罚性赔偿,且并非全部的产品责任都适用惩罚性赔偿,而是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
1.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主观上具有故意;
2.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事实,即造成了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七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或者没有依据前条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二、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1.主观要件。须侵害人主观上具有恶意、在道德上可非难,也即当行为人的行为是故意的,或明显不考虑他人权益,具有严重疏忽行为和重大过失行为时,行为人才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2.客观方面。不法行为人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实施了损害受害人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
3.客观要件。须确实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
4.因果关系。损害结果和不法行为之间必然存在因果关系。
三、违约惩罚性赔偿的特点
1.违约惩罚性赔偿可以实现对当事人损失的充分补偿和赔偿。在许多情况下,惩罚性赔偿是在补偿性赔偿不能有效地保护受害人和制裁不法行为人的情况下所适用,它能够补充补偿性赔偿适用的不足。
2.违约惩罚性赔偿具有对不法当事人的制裁功能。
3.违约惩罚性赔偿可以对同类合同的其他当事人产生警示作用,起到遏制恶意违约的作用,使其不再从事此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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