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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活动什么意思

一、司法活动什么意思
国家司法活动,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进行的特殊权利运作的活动。有其自身的规律性和法定性。司法活动的特殊作用在于其一方面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以解决纠纷,另一方面把社会冲突纳入到秩序化和程序化的轨道中,以维护社会和国家秩序。司法活动包括的内容有商业诉讼、行政诉讼、民事诉讼以及刑事诉讼,国家司法活动是指由特定国家机关进行的特殊权利运作的活动,它有其自身的规律性和法定性。司法活动的特殊作用在于其一方面为公民提供公共服务以解决纠纷,另一方面把社会冲突纳入到秩序化和程序化的轨道中以维护社会和国家秩序。狭义的刑事司法活动是指侦查机构对刑事案件中的刑事法律责任及其刑罚等一系列相关问题的进行预防和处理的一项司法措施活动。
二、哪些情形属于违法干预司法活动?
1.各级领导干部在线索核查、案件办理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2.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
3.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为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三、司法活动需不需要靠人民监督?
司法活动需要人民监督。所谓的司法活动即国家司法机关的活动,司法机关作为国家机关,其活动自然应当接受人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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