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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清算组的成员是如何产生的

公司法清算组的成员是如何产生的
公司法清算组的成员是从下列人员中产生的:1、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3、上述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当公司因经营不善不得不面临破产时,就要开展清算。公司法清算组的成员是如何产生的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八条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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