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抽逃出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我国夫妻中的任意一方成为公司股东并在公司增资过程中出现抽逃出资行为,若无证据证明该抽逃出资款项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配偶一方对该抽逃出资款项的返还不承担责任,即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抽逃出资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