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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撤诉后还能再起诉吗

一、检察院撤诉后还能再起诉吗
检察院如果撤回起诉,没有新的证据不能再起诉。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如果补充了新的证据,达到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可以重新起诉。如果没有达到标准,可以做不起诉处理,不起诉分三种,绝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如果作出的是绝对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相对不起诉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二、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条件
1.不存在犯罪的一个事实。
2.这个犯罪事实并非是被告人所做的。
3.案件的证据并不足,或者是证据发生了一些变化,并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4.被告人并没有达到刑事责任的年龄,因此不负刑事责任的。
5.被告人是个精神病人,而且并不能变人自己的行为以及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在这个时候,如果造成了危害的结果的话,那么在经过了法定的程序确定之后,它是不需要来负刑事责任的。
6.法律或者是司法解释发生了变化,导致了不应当追求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
7.其他的一些不应该去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理由。那么对于人民法院建议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或者是来你做无罪判决的,那么人民检察院应当认真的去审查,并且去与人民法院来交换各自的意见。
三、检察院撤诉后如何结案
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七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侦查机关(部门)处理,并提出重新侦查或者撤销案件的建议。对于退回侦查机关(部门)提出重新侦查意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督促侦查机关(部门)作出撤销、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对于退回侦查机关(部门)提出撤销案件意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督促侦查机关(部门)作出撤销强制措施的决定,依法处理对财物的扣押、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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