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探视权是对方可以把孩子带回去的,但是需要经过对方同意即可。中止探视权的法定理由是探望权人存在严重传染性疾病、对子女有侵权行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等情况。
一、离婚后的探视权是对方可以把孩子带回去吗
离婚后的探视权是对方可以把孩子带回去,只要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二、中止探视权的法定理由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三、离婚后孩子探视权协议怎么写
首先要写清楚男女双方的个人信息、协议内容就是经协商后孩子归哪一方抚养、另一方每个月要支付多少抚养费以及每个月能有多少次探视孩子的权利和具体探视时间等等、最后双方签字写上日期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