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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后公司的债权如何主张

一、公司注销后公司的债权如何主张
公司注销后公司的债权主张的方式是不能以公司为被告,若是未依法清算的,应当起诉清算的义务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注销之前应当依法清算,并制作清算报告。公司注销之后法人资格消灭。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二、公司注销资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1.支付企业清算期间为开展清算工作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即清算费用;
2.支付应付款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等;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其他各项无担保债务;
5.在投资者之间分配剩余财产。
三、公司注销能否撤回
公司注销能撤回。公司撤销注销登记属于行政许可行为,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则是可以撤销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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