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外资企业流程
外资企业设立流程:工商局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经发局办理批准证书、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安局刻制印章、国地税局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外汇管理局外汇登记等步骤。
二、外资企业设立的申请书包括哪些内容
外资企业设立的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1.拟设立外资企业的名称、住所;
2.投资者的身份信息;
3.外资企业的注册资本;
4.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机构、法定代表人;
5.有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6.其他审查机构要求的内容。
三、设立外资企业的条件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外资企业。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
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1.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2.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
3.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
4.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5.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外国投资者在提出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前,应当就下列事项向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设立外资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规模;生产产品;使用的技术设备;用地面积及要求;需要用水、电煤、煤气或者其他能源的条件及数量;对公共设施的要求等。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外国投资者提交的报告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外国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