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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在内地离婚怎么选择法院

香港人在内地离婚怎么选择法院
香港人在内地离婚要选择去内地居民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起诉离婚的要带齐起诉书及副本、结婚证、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相关证据材料。香港人在内地离婚怎么选择法院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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