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二审开庭多长时间
我国人民法院对于行政诉讼的二审的开庭时间一般应由二审法院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内择期确定。二审法院一般需要在上述期限内开庭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终审判决。具体的开庭时间则由法院确定后,及时通知诉讼参与人。行政诉讼二审开庭多长时间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第八十六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