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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中什么可以劳动仲裁的

一、劳动关系中什么可以劳动仲裁的
劳动关系中可以劳动仲裁的范围如下: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等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的程序
1.组仲裁庭
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2.双方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
3.开庭审理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仲裁裁决
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强制执行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文书(调解书、裁决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劳动仲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按照规定写明内容;
2.身份证明,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
3.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工资发放情况证明等等;
4.送达地址确认书,方便接收仲裁机构发放的材料。
其它类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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