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签订后多久给员工
劳动合同签订后要在一个月内给员工,法律中有要求,在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一个月内,双方就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友情提醒,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
用人单位自建立劳动关系一年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有哪些
订立劳动合同需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的三十日内,就应当及时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且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